825万陈逸飞《飞天》疑为克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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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万陈逸飞《飞天》疑为克隆

时间:2006-03-17 08:33:00 来源:Tom 专稿

市场 >825万陈逸飞《飞天》疑为克隆

位于浦东银城东路的王朝大酒楼店堂中央,有一幅宽3.8米、高2米的巨幅油画《飞天》(下简称“王朝《飞天》”),通过其下方的铜牌可知,这是艺术家曾浩的作品。   巧合的是,在去年红太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简称“红太阳”)在北京举行的秋季拍卖中,也有一件构图与此极为相似的《飞天》(下称“红太阳《飞天》”)上拍,而作品右下方的签名则是陈逸飞,创作时间为2004年。今年的第一期《收藏界》杂志上,红太阳发布“拍卖《飞天》”成交价为825万元。   但这一理应是爆炸性的大新闻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媒体和业界广泛认可的最高纪录,是2005年12月6日上海保利秋拍中拍出的《晨曦中的水乡》,落槌价610万元,加佣金后的成交价671万元。媒体和拍卖界为何对更早之前的825万元视而不见,却只认可671万元? 上图为曾浩版《飞天》,提示框内两人在下图中未出现,右图为署名“曾浩”。 图为“红太阳《飞天》”,右下角署名为“2004年中秋佳节,陈逸飞于沪西”(提示框内)。 画面:两画体形悬殊内容相似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日前来到王朝大酒店浦东店,看见悬挂在酒店大堂的“王朝《飞天》”,尺幅庞大。作品是曾浩擅长的敦煌题材代表作,以一位反弹琵琶的飞天少女为核心依次展现,画面右下方有艺术家签名及创作时间2002年。王朝大酒店当班的餐厅经理说,浦东店于2003年8月开张,在开张前的装修时就已把该画作为设计布局的一部分。这一说法得到了王朝酒店董事长董荣亭的证实,他表示自己在2002年11月的艺博会上一眼看中了这幅巨大的作品。据了解,此画的购入价格在10万元以上,这在当时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红太阳宣传资料显示:“红太阳《飞天》”高92厘米,长183厘米,有“2004年中秋佳节,陈逸飞于沪西”的签字,这个时间说明其创作时间晚于“王朝《飞天》”,不存在“王朝《飞天》”临摹“红太阳《飞天》”的可能。   对比两张作品,“王朝《飞天》”颜色偏暗,而“红太阳《飞天》”则用了更为艳丽的颜色,两幅作品的人物布局和构成细节元素非常相似,但“红太阳《飞天》”比“王朝《飞天》”少了两个人物,分别位于反弹琵琶者的左右两侧。这两个人物在“王朝《飞天》”中只有头部,颜色很暗。据了解,目前出现的一些临摹假画,都是跟原作极为相似,但缺少某些看不清或不容易处理的细节。   成交:“红太阳版”拍出天价   据悉,红太阳拍卖公司进行油画拍卖专场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该公司登在《收藏界》上的秋拍总结称:“此次其(陈逸飞)作品《飞天》不负众望,拍品以80万元的价位起拍,……经过30多轮激烈竞价后,方以825万元成交,又一次打破画家本人成交的最高纪录。”   陈逸飞去世后,其作品上拍一直是国内各家媒体追逐的对象,“红太阳《飞天》”的825万元高价产生之前,陈逸飞作品的最高价是上海崇源《大提琴少女》创下的550万元。   825万元的成交价显然是个爆炸性新闻,但奇怪的是,这一新闻并未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将“陈逸飞”和“《飞天》”键入网络搜索引擎,只有一个名为“小小书法网”的BBS上有一张图片和简单介绍。   曾浩:“红太阳版”仿冒欲诉讼   记者前天就此事拨通了曾浩的电话,他表示,“红太阳《飞天》”是有人仿冒,这是对自己艺术成就和地位的不尊重,打算提起诉讼。“我的经纪人已经就这件事情联系了这家拍卖公司,要求他们提供买方和卖方的资料。”他表示。但对于记者提出的诉讼对象和具体日程等,他表示经纪人刘先生更为了解。   曾浩的经纪人刘先生表示现在此事“不宜报道”,当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再次拨打曾浩电话时,他说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只看到事情的表面,还有很多更复杂的情况需要调查,对于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提出“是哪些复杂情况”的追问,他则表示“无可奉告”。   记者昨天电话联系了红太阳拍卖公司的董事长方宇兴,他说确实有人来索要“拍卖《飞天》”买方和卖方的资料。但根据《拍卖法》,这些资料是要严格保密的。“画面内容曾浩并未注册,他可以画,陈逸飞也可以。如果他认为这样是侵权,可以找画上署名的陈逸飞或他的家人索赔;如果是有人冒用陈逸飞的名字画了这件作品,向作品提供者兴师问罪的也应该是陈逸飞的家人。”他说。   “红太阳《飞天》”的若干假设   从哪里来?   假设一:陈逸飞所画   “红太阳《飞天》”上注明的创作时间是2004年,这个时候陈逸飞还在世,有机会看到2003年已经公开悬挂的“王朝《飞天》”并模仿。   这件《飞天》与陈氏画风格格不入,敦煌题材在已知的陈逸飞作品中也从未出现。陈逸飞的弟弟、知名画家陈逸鸣看到“红太阳《飞天》”的图片后,马上就口气坚决地表示陈逸飞从来没有画过这个题材的作品,“我哥哥没有画过这个类型的作品,尤其不会画别人已经画过的内容。”   但红太阳拍卖公司的董事长方宇兴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则说:“陈逸飞的亲弟弟也不能证明陈逸飞没有画过这张画,难道他弟弟从陈逸飞出生到去世之前每天都跟他在一起吗?没有!他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陈逸飞没有画过这张画。”   假设二:曾浩所画   将曾浩和陈逸飞的名字一起在百度上搜索,“中国美术家”网站的BBS上有一张图片,构图与陈氏作品《大提琴少女》相似,图片说明为“曾浩临陈逸飞作品”。这或许可以说明曾浩对陈氏画风的认可与仰慕之情。   如果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艺术家将自己的一件成熟作品重新画一幅,署名像陈逸飞这样红得透顶的大家,将之送拍,在时机成熟时并就此事上诉、维权的话,虽然获得赔偿的可能不大,但受到的关注肯定不少,名不见经传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全国闻名。   假设三:第三者所画   某个造假者为了巨额的经济利益,模仿了“王朝《飞天》”的画面,并署上陈逸飞的名字,将其送拍,从中牟利。这种可能性相较前两种来说比较大。但同样存在疑点的是,通常的造假者都是模仿著名艺术家的典型风格作品,这样更容易出手,而不是以风格大相径庭的作品充数。   到哪里去?   假设一:曾浩买的。如果曾浩为了炒作自己,可以将这么一幅不像陈逸飞作品的画拿到拍卖公司,正常的收藏家购买的可能性不大,多半还是被炒作者自己买回去了,这一炒作的代价是要付给拍卖公司买家和卖家两方的佣金,也就是成交价的20%,为165万元。花这么多钱来炒作自己,代价是否太大了些。   假设二:假拍   某些拍卖公司为了让自己公司出名,往往借来一些“大有来头”的作品,创造某些轰动的纪录,以此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扩大自己的影响。但是,进行此次拍卖的红太阳公司并未在媒体对这一成交价格进行过多的渲染,除了今年的第一期《收藏界》杂志上,红太阳总结该公司去年业绩时提到“拍卖《飞天》”成交价为825万元,并未在其他媒体上发布。 假设三:傻帽   某人财大气粗,热爱艺术,仰慕陈逸飞,但对艺术品行情及陈逸飞的绘画风格毫不了解,不惜重金(825万元)购买,不管是不是真迹,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保佑他看不到《东方早报》)   假设四:洗钱   简单地说,洗钱就是将从事非法活动或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或采取其他特殊方式掩盖其非法的性质和来源,使之合法化。如果有人自己送拍作品,并找“托儿”为其提供资金将作品买下,这笔钱中除了上下家共付的20%拍卖佣金外,其余款项就可通过拍卖公司顺利合法地回到送拍人手上。   “红太阳”做过这些买卖   ●在2005年初红太阳迎春拍卖会上,两件被称为从清朝宫廷流散海外多年的珍贵文物———乾隆万福吉祥灯和宋徽宗《桃竹黄莺卷》分别以6600万元和6116万元的价格成交,刷新了当时国内单件艺术品拍卖的纪录。但据《北京晨报》报道,2004年中贸圣佳拍卖公司曾以9.2万元拍卖过一件宋徽宗款的《桃竹黄莺卷》,该画和当事公司以6116万元拍出的画作不但在绘画内容、质地上“完全一致”,就连画卷上的一些褶皱、墨迹、修补痕迹、印章位置都完全一样,甚至连缺口、污渍等4个细微之处也一致。   ●2005年春拍,该公司拍卖陈逸飞遗作《六吉图》以605万元的高价成交,据称是创了陈逸飞作品最高纪录,但此纪录一直未受到业界认可。   ●2005年秋拍,红太阳拍卖公司上拍11件刻有文字的古象牙,据介绍,“这11片象牙上的文字具有西周时期文字的典型特征。甲骨文字形不规范且多方笔,极难辨认,而‘象牙文’则‘构架完美’,是比较成熟的文字。”这批象牙的成交价为6380万元。此前,国内没有同样物品的拍卖纪录,可作为参考的是,2004年上海崇源春拍中拍卖过20片甲骨文,成交价为5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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