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城市雕塑的几个比喻

有关城市雕塑的几个比喻

有关城市雕塑的几个比喻

时间:2007-08-29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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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雕塑是集体记忆 城市雕塑是历史长河片段最好的记录者,是其他文博手段无法企及的表现手段。旧城市的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战争,灾难,文化现象的起源,到社会发展沿革,人民生活的变迁,都可以用城雕的形式记录下来。 考察世界上城市雕塑比较发达的国家,城市雕塑既是该国文化的标志和象征,又是该国民族文化积累的产物。在欧美许多城市,雕塑凝聚着民族每一历史阶段的精神面貌,反映着人们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信仰与追求,标志着国民价值观念及相映审美趣味的变化。城市雕塑与城市建筑一样,是一个民族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最直观最集中的表现。 古往今来,各民族在各自的城市中用雕塑艺术地创造空间,表现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理想价值,不断地积累着各民族精神财富,使得这一代人缅怀上一代人的文明业绩,开拓下一代人的文明发展。在这一点上,雕塑具有长远和永恒的意义。因而说,城市雕塑的文化积累功能是其他文化形态难以比拟的。 历史文化的传承,如果相当一部分由城雕做为接连点,是我们雕塑家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以现代史为例,《广州起义纪念碑》是祖辈告诉我们,《解放纪念像》是是由父辈告诉我们,而我们告诉未来的或许是红领巾集体队返学,公仔出铺的乐趣,上山下乡的 磨练和改革开放大潮中的得与失。 集体记忆是城市雕塑生命力与亲和力的集中体观,作品所承载的是源远流长,刻骨铭心的城市文化与历史印证。想象一下,一个旅游者到广州来,每到一处,都象翻着这个城市以雕塑形式写成的日记,倘若随便找个老百姓,也能滔滔不绝,如数家珍的与这座雕塑一道,向你诉说这段光辉的历史片段,该是多么有趣和有意义的事情。 二、城市雕塑是公共记忆的路标 路灯是城市的公共设施,城雕也是公共设施。路灯为城市照亮的道路,为城市增添色彩,城雕照亮人的心灵,为城市彰显个性。 城市雕塑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精神展现的。 一个手段,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特种部队”(同时为第二产业——旅游业作贡献),也就是说,城市雕塑的建设与城市的道路,医院,学校一样,应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和资源配置,依法而行,好让雕塑家有一个稳定的预期,从容有效地计划组织自己的创作,很难想象,米开朗杰罗在一年半载之中能够打造出“大卫”这一旷世杰作,这也许就是城市雕塑与路灯的不同之处。 三、雕塑家应该担任城市讲解员 刚从欧洲回来,感触很多。满街的雕塑是几百年前的积淀,伟大的雕塑家的子孙们,正享受着祖辈留下来的遗产,悠闲的在路边饮咖啡。全世界的旅游者象朝圣一样,不远万里到这里来,扔下了大量的金钱,这些国家的旅游业为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高达60%以上,他们的国民是有理由悠闲和懒惰的。 以往人们普遍把城市雕塑仅仅作为一种城市纯文化的东西,似乎与经济无关,其实现代城市雕塑具有显而易见的经济价值。首先是城市雕塑构成一种高雅的美化环境,使生活于城市的人有高档次的审美体验。城市雕塑作为旅游景观具有直接的经济功能。在欧洲的许多国家,城市雕塑作为该国城市人文景观,形成旅游最重要的资源,巴黎,雅典,华沙,奥斯陆,罗马,佛罗抡萨,米兰等城市。 反观我们,城市雕塑的建设才刚刚起步,满打满算都是近十年的光景,“树”,“倒”了有“种”,心血来潮又“种”。“种”的是欧洲,美周移植来的“树”,不服水土,不伦不类,反把自豪的土“树”砍了,最后又发现自家的“树”才是好“树”,又心急火燎的栽上,最难受的是种“新闻树”“应景树”,时效已过,“树”就焉了 这仅仅是一个比喻,与党中央最近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有密切的联系,我们必须树立城雕建设的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依法建设,按规律创作,为我们的后代“种”下了一片参天大树。 我认为,我们的城市雕塑需要与城市总体规划连成一体,眼光更长远,必须认识到,作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城市雕塑需要有一个长时 间的积淀,而不能作为政策的直观的新闻牌。 四、个性城市雕塑是城市的表情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个性,有的如公主般高贵,品格贵重,不怒而威,母仪天下,有的如同大家闺秀,家学深渊,一颦一笑,活泼可爱,可谓燕瘦环肥,各有特色和动人之处。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城市之间的“装束”竞相抄袭, 将别人的“服装”“头饰”甚至“身段”搬来搬去,从国内到国外,,将自己打扮的毫无个性,也面无表情。 城市雕塑是城市表情,将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喜怒哀乐,呈现在世人面前,将现代社会的生活趣事,洋溢在都是的各处,这件作品喜上眉梢,那件作品催人泪下,而又激励人们积极奋进,集中起来,城市的表情丰富而又真实,亲切,给来往过客一个深刻的印象。 我们无论是“大家闺秀”或者是“小家碧玉”重要的是我们努力的做回自己,突显个性,以城市雕塑这一特殊“化妆品”去装扮自己,丰富自己的表情,阳光,朝气,亲切,向世界展示自己美好的形象。 远程目的是:文化积淀,培养原居民的本土文化归属和自豪感,使他们接受作品,并把作品认同为他们共同拥有的精神文明财产。 直接效益是:打造城市形象品牌,促进旅游商业发展。 政府参与策划推动,是中国城市雕塑蓬勃发展的必须条件。城市的文化消费层次不高,公共艺术稀少,市民对艺术缺乏拥有感和参与自觉是一个老问题,这也许比文化表面上兴盛与否更值得深思。 还有一个来源是捐赠,这个方式却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在这方面,非全社会共同出力不可,如果能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资金压力分散出去,其实也并非解决不了。 如果留意到文化产品后面蕴藏着巨大价值,那么征集社会资金就变成互动互利的双赢关系,一方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市民利益,另一方是企业。 向企业公布各个雕塑安置点(包括主体雕塑,环境修葺等)所需资金的底线。 由于新区发展太快,地名,景观名经常起得非常草率,太浪费了,这些名字其实都是资本,雕塑作品的形象等等。 从来企业需要雕塑基本上是以装点门面为动机,而这么一来,是他们的信息永久性地在广州的某个地方保存下来,散发出去,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公共记忆,而且是在高层次上的影响,效果自是不可同日而语。这样,市民(政府)方面得到的是建立雕塑所需资金,企业方面得到的是花几百万租下一条街的灯柱挂广告牌所无法达到的巨大性价比,双赢局面就此形成。 这就是我对城市雕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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