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书法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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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书法欣赏

日期:2014-08-13 17:02:20 来源:《书法导报》20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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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简单讲,就是写字,但不仅仅是写字。书法,是创造性地书写汉字的艺术,即蕴含着深厚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笔墨表现性艺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作品,必然表现出它的艺术属性,必然体现出书者的艺术修养、笔墨技法、审美观念、情感个性、知识学养、社会价值观乃至人生价值观。书法之所以称为艺术,其中包括“艺”和“术”两个部分。“艺”为道,“术”为技。技属于较低的技法层面,道为较高的精神层面。技指技法,相对简单;道则是指气息、格调、境界等。相对言,技易而道难。道的高低是由书家的学养、修养所决定的。这,就是我对书法的简单定义。

    如是,书法欣赏无疑是学习书法十分重要的必修课。
    一幅书法作品挂在我们面前,怎么能读懂,怎么去评价,怎么去欣赏,是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感到困惑而又很想知道的问题。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如果毫无区分地加以一概兼收,则往往进步不快,甚至会走弯路。所以,我想通过传统审美和当代审美两个方面,以对比的形式来进行讨论书法的欣赏问题。
    一、书法欣赏的要义概说
    书法欣赏,与书法审美、书法品评有联系,但各有不同,本文姑且把它们作同视观。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审美。
    “审美”这一概念,最早是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在1750年提出的,现在通常译为“美学”。“审美”是其另一译法。《美学》的第一句话就是:“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就是丑。”从哲学角度来看,审美是事物对立与统一的极好证明。审美的对立显而易见,体现为他的个体性,审美的统一则通过客观因素对人们心理的作用表现,即在每个时代或阶段,人们所处的环境,或多或少会对人们的审美观造成影响。所以说,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上追求真理、追求发展,背离真理与发展的审美,是不会得到社会长久普遍赞美的。
    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美的呈现,无论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天赐尤物,还是艺术家匠心独运的有意修为,无一不是凭借它特有的视、听觉形象引起注意的。然而,中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相比其他艺术形式,它没有具体感人的形象,没有鲜艳夺目的色彩,也没有和谐悦耳的声音。它的造型,只是司空见惯的汉字;它的色彩,只有黑白两色。它唯一能引起审美注意的,是毛笔书写所产生的奇妙变幻的线条和虚实相生的布白空间。书法对于美的呈现,不像其他艺术那么明显,似乎是一种隐性的,具有模糊、抽象的特点,其实,书法所表现的最主要的一点,是某种情感的宣泄。于是,同它打交道最多的读书人,也常常与之擦肩而过,失之交臂,并不能自觉地感知其中的魅力,有的甚至像《鹤林玉露》里的悟道诗一样:“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破陇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对于身边拥有的美却不自觉,费尽千辛万苦般地寻来找去,在时空隧道里画了一个偌大的圈,最后才重新认识了与他朝夕相伴的书法之美。
    按照《妙法莲华经》的说法,书法“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不过,思量分别总是人类体量无上妙法知其不可而为之所能采取的唯一方法,而且,借套一句黑格尔的话就是,在所有艺术中,书法是最具“哲学”意味的一种艺术。鉴于此,我们可以认为,书法欣赏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进行感受、体验、评判和再创造的心理过程。一般从对客体的具体形象进行直觉开始,经过分析、判断、体验、联想、想象,情感上达到主客体的融合一致。与一般认识的心理过程的区别在于主要是形象思维。通俗点讲,就是运用知识性的经验,对某个人的作品、人品或者才能,通过对照、比较、判断来进行品评。从定义来看,欣赏不同于鉴赏,二者表现在两个层次上,如果将音乐的赏析看成一片海,那欣赏就是浅海,而鉴赏就是深海。用比较文学的语言来说,鉴赏是对欣赏的升华,而欣赏就是鉴赏的根基。
    书法欣赏也是一种书法创造,是一种再创造。书法欣赏不同于书法创作的创造,它虽然也是艺术活动的一种形式,但它实际上并不创造新的物化的书法作品,而只是以书法作品这种创造物为前提进行想象中的创造;用我发明的一句话说,叫做“某种情感的同步波动”。欣赏者以书法作品为审美对象,通过体验、玩味、沉吟等欣赏行为展开复杂的心理活动,从而把作为物的艺术形象再现为接受者头脑中的意象。这些意象并不是艺术作品的被动反映,它已经改变了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所以艺术欣赏与艺术创造的创造性是不同的。艺术创作创造世界上并不存在的新事物,而艺术欣赏的创造只存在于欣赏者自己的脑海当中。正因如此我们把艺术创作称为第一次创造,而艺术欣赏是相对于艺术创造的“再创造 ”。
    书法欣赏既然是一种艺术认知和审美活动,必然与书法发展的时代特征以及书法市场有关。所以,我们不妨从当今的书法展览和市场现状来做一个简要的回顾。
    从根本性质上来说,举办书法展览,是将自己的艺术成果公开展示,目的是邀请一些师友、同道,特别是一些书法高手,来给自己的作品提意见,找出差距和不足,并通过相互切磋,获得有益的帮助,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书法创作水平。应该说,这种展览模式是为了寻求艺术的进步,是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的实现过程。但当下的书法展览多不是这样,他考虑最多的是怎样好卖,以“商品属性”为旨归,展出的“作品”并非“艺术创作”,而多是迎合某些人的口味“复制自我”,这种人办展览,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从以上两种展览行为,完全可以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
    从市场的角度来作观照,当今的书画市场,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为混乱无序的。一部分人买字画是为了自己欣赏和收藏,但这类人极少,充其量能占到10%;一部分人把字画视为高雅的礼品,为了求人办事而买,这类人最多,约占60%以上;还有大约30%的人买字画是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投资,其中有少量人,如画廊老板是为了倒贩字画从中渔利,一些喜欢字画的富翁则是为了向世人炫耀财富。但不管哪些人买字画,他们大多并不懂得作品的艺术品质,而只是看书画家的身份、职位和名气。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不是本着热爱艺术、懂得艺术,凭着自己的鉴赏眼光去购买书画作品,而是靠耳朵买身份、买职位、买名气,事实上,他们往往买了一堆垃圾。这种现象,实在是当今书画界的一大悲哀。还是黄宾虹、李可染、刘继卣、吴冠中等大师有眼光,他们将自己的多数作品都捐给了国家,或者捐给了尊重艺术、愿意珍藏艺术的其他国家有关机构。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在我看来,有两个原因,一是把自己的作品交给国家或愿意珍藏艺术的国家,远比家庭、个人收藏要安全、要久远;二是他们不想让自己一生为之追求的艺术作品变成一些人发财致富的“热点商品”。而这一点,正是他们高尚的社会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的体现。
    书法发展到当世,可谓繁盛之至,亦可谓混乱之至。对当今书坛现状做点考察分析,拣主要问题说:一是书法的泛化,大凡能提起毛笔挥洒者皆成为书法家了,远不像绘画那样还有个门槛,也不像音乐、体育那样明显地具有专业和业余之别,难怪王镛先生试图矫枉以正,提出“艺术书法”概念,以与泛化了的“书法艺术”相别。二是展赛的泛滥,到处借某种名头办展办赛,鱼龙混杂,真是忙坏了评委权威,以至无暇应付而只是挂个名儿,任人强奸自己的评审眼光和水准。三是审美的新变。当下书法审美的新变,缘于古今书法艺术概念内涵的变化和社会存在方式的变化,审美方式的变化以及创作队伍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创作形式与技法的一系列变化。书法创作存在的社会环境与审美方式,对创作理念乃至形式与技法发生着根本作用,对古典传统的书法价值评判标准具有摧毁的力量。其社会存在特征是毛笔从实用领域中退出,文字的实用性与书法艺术日渐分野;其审美方式的主要特征是展厅形式主宰创作潮流。于是,书法创作中,有人提出“形式至上”之类的口号,在技法、章法、墨法及制作手段上极尽夸张之能事,而作为传统书法技法的根本——用笔以及书法深厚的文化内涵受到冷落,字法则在夸张变形中寻求对视觉的刺激。
    二、传统书法欣赏与当代书法欣赏的不同
    日本人说:中国是一个艺术的国度。此话没错。就汉字而言,观念、方法及“乐感”本来都是艺术的,用今天的话说,是创造空间的美。中国人将汉字看成一个个活泼泼的生命,所以古人总是用生命的词语来谈汉字和书法。所谓生命,不是指活泼泼的物象,不是像画家笔下的那些鱼、鹤、鸟、蝉和松、竹、梅、菊之类;而是说所写的字,是充满生命的,是通过一定的书法技法,表现出某种精神层面上的生命活力。比如人们常说的雄浑、秀润、质朴、工稳、率意、苍茫、遒劲、凝练、巧丽、古厚、简约、清雅等风格特征,就是精神层面上的一些认知结果,有属于抽象的,也有属于具象的。
    书法的艺术美,产生于主体(评赏者)与客体(作品)的互为作用之中。当然,就客体言也离不开人(书家)。所以,书法审美总是以人为主体。这一点,在书法审美活动中,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没有两样。
    书法欣赏是一种评赏观念和书法素养的体现。总的讲,基本可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技术层面,一个是精神层面。
    从技术层面讲,传统审美,我把它总结为“五三一一”原则,即五分用笔、三分结构、一分章法、一分形式。首先是看用笔,这个分量很重,约占一半比重;其次是看字形结构,常听人讲某人字写得如何如何好,实际上多是以结构为着眼点,而且总是以明清科举时****试中的一些要求作为参考标准的,如端正、庄肃、美观以及“乌、方、光”之类;再次是章法,主要是指大小、轻重、虚实、疾涩、迎让、欹侧以至用墨等等变化;至于形式,多是指卷札、册页、立轴、横披、中堂、对联、屏条、扇面、镜心等等。从精神层面讲,则是深一层颇为抽象、复杂的审美活动,非具有一定修养、造诣的人,很难做到这种品赏。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将《周易》学说中的阴阳平衡规律把握到极致,使中国传统审美追求的“中和美”这一准则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这一点,一般欣赏者很难理解,更谈不上这种审美境界了。
    精神层面的审美,内涵十分丰富,也十分抽象,可以说,中国古典哲学的易、儒、道、释等各种审美理论无所不包,所以有人把书法称之为一门“玄学”,是一种“最高艺术”。又所以,我曾多次强调过一个观点:书法具有二重性的本质特征,它的内质饱含着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及深刻的哲学之理,但其表现形式则纯属艺术范畴。这是有别于其他艺术的主要标志。
    接下来,分析一下传统的书法欣赏方式与当下的书法欣赏方式有何不同。
    (一)关于传统的书法欣赏方式
    传统的书法欣赏方式是“看”,也就是去看作品中所书写的题材(或称之为书法内容),首先看作品的结体,再看取法、用笔、笔势、气韵、章法、神采、境界等内容;而当下的书法欣赏方式则是“读”,是用心去解读和把握作品的形式美,去探究笔墨、线条所蕴含的艺术之美,感受某种情感的宣泄,品读作品体现出的书法思想、审美取向、书法意趣、内在精神等,如郭绍虞在《怎样欣赏书法》中提出六条标准:“一,形体,看结构天成,横直相安;二,魄力,从笔力用墨看;三,意态,要飞动;四,流派,不拘泥碑帖,不以碑的标准看帖;五,才学,书法以外关系;六,气象,挥朴安详。”。古人的“看”,是察看沿文辞与笔势展开的音乐般的时序之美;今人的“读”,则是解读线条所表现的形式之美,把握沿空间展开的建筑式的结构之美、律动之美。古人的“看”,在于把握书法作品的意趣情感和神采境界;而今人的“读”,在于把握作品的文化价值和“内质”即艺术内涵。古人多从人文价值上去感受和判断书法,发现并了解作者的学养、修养、个性、情感、品德、观念意识等内涵;而今人则多从艺术形式创造的价值上去发现和判断书法(当然艺术形式也是文化的一种独特内容)等。
    南朝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他所强调的是以形写神,形神兼备。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十六宗》中,提出了十条评论标准,亦即“十美”:“一曰魄力雄强,二曰气象辉穆,三曰笔法跳越,四曰点画峻厚,五曰意态奇逸,六曰精神飞动,七曰兴趣酣足,八曰骨发洞达,九曰结构天成,十曰血肉丰美。”1985年第一期《书法研究》刊载过一篇题为《欣赏和品评书法艺术的十大标准》的文章,作者站在传统审美的立场,提出书法审美(欣赏)有形态美(文章中实际上是指用笔美)、质地美、韵律美、力感美、气势美、结构美、章法美、意境美、风格美、自然美等十个标准。这十个标准中,力感美之说未免牵强,气势美本是章法美的一部分,未必单列;质地美、风格美并非在理之说;韵律美、意境美较抽象,一两句话很难说得清楚;偏又缺少神采美、内容美(书写素材)、墨法美等书法审美的重要因素。包中庆先生同样站在传统立场来谈书法审美,他于1987年发表在《书法家》杂志的《如何品评书法》一文,从形质、神采、形质与神采的统一三个层面进行讨论,相对“十大标准”而言,层次较深,当是切中了要害。
    以上这些,都可以作为我们分析、欣赏书法作品时的参考。把这些说法进一步加以归纳,不外乎形、神二字。因此,欣赏书法作品,不仅要看一点一画、一个字和整幅字的外形,更要看其笔力、气势、神态。如果外形美观多姿,内在奕奕有神,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形神兼备”的好作品。
    事实上,就传统的书法审美来看,并没有一个恒定的标准。唐人颜真卿的楷书本是多数人公认为上乘的,宋人米芾却讥之为“丑怪”之祖,贬之于“俗品”;唐太宗在褒扬王羲之书作称雄天下而成“书圣”之时,贬王献之书法为劣品……这种例子俯拾皆是。在书法急速发展的当今时代,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美学思潮和审美观念的影响,人们的审美意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样欣赏一幅书法作品,公有公见,婆有婆理,要么顺从权威,要么持从众心理,甚或“朝秦暮楚”,随时改易,看看这些年全国大展的评审结果便可悉知。相对而言,倘若站在传统文化的立场来看当下的书法创作,我们有时会产生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费尽心机制造出来的新颖形式,恰恰缺失了历史文化的深邃,缺失了创作主体的人格魅力。尽管当下的书法赏评、书法争鸣、书法批评看上去一派繁荣。
    (二)关于当今的书法欣赏及构成因素
    当今时代处于新与旧、中与西、传统与现代文化碰撞的历史进程中,因于此,同时也带来了书法审美的新变。这是文化的本质规律所决定的:文化的变迁(无论文化系统、文化特质、文化模式、文化风格、文化结构,还是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人本文化等),必然带来审美的迁变。当代审美文化表现出的取向多元以及精神亢奋,所带给我们的是一场极富挑战性的审美变革。
    当代书法的品评标准已然呈现出多元,即强调艺术因素前提下的多元与新变。所谓新变,是指书法艺术古典的、传统的审美方式与价值评判标准在当代的新变。
    对当今的书法审美(欣赏)粗做梳理,大约可归纳为三种倾向:一是理性倾向。乃以继承传统为前提,以表现情感、体现艺术性和时代特色为根本,这是从技法与精神双重意义上展开的审美,是所占比重最大的审美倾向。但其构成因素已有所不同,我把它概括为“四三二一”规律,即四分线条(是对过去技术层面上用笔的改良,特别强调线条质量,强调新意);三分形式(注重视觉冲击力和展厅效应,“雅玩”的作用消失较多);二分结构(结构的创新求变);一分章法(强调变化和节奏感)和墨法(注意用墨法的变化效果)。此外,从内涵上提倡丰富性,寻求某种精神境界和艺术性、思想性和情感寄托等。这种倾向为正规展览的评委们普遍所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可谓主流倾向。二是循袭倾向。这是一种以技法为出发点的书法审美。不管窗外风和雨,涛声依旧地遵循传统审美模式,喜欢戴着有色眼镜去评判作品,对具有“创新”意味的东西瞪眼质疑乃至摇头叹息。其实,按照传统审美经验来看,一幅好的书法作品,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欣赏与品评的内容不外乎点画、用笔、结构、章法、布局、行气、形质、神采、意境、风格、墨法等。当然,有内容美而形式不美的,有形式美而内容不美的,有内容和形式都很美的,也有内容和形式都不美的。我们所追求的境界是内容美和形式美的和谐统一。当欣赏者面对一幅书法作品百看不厌且有得回味时,说明人的审美心觉已对观照物产生了某种美的感受。三是激进倾向。以消解传统甚或摈弃传统、标新立异为出发点,用一些西方美术界的观点甚至超现实的后现代目光打量、权衡书法,不仅难与传统的审美观念兼容,甚至极力反对,但持这种倾向者为数不多。问题是,我们的一些评赏者并不去看作品的优劣,而是庸俗地看书写者是否为权威、名家,或弟子、朋友,或恩人、知己,于是乎,或阿谀奉承,或轻蔑贬诋,或不置可否,或紧闭金口,严重地呈现着一种玷污艺术圣坛、有辱书法品格的市侩风气。对此,我们必须予以否定和鞭挞。
    三、书法欣赏(审美)的具体方法
    抛开当下的一些人为炒作,以官衔、职位、名头论水平等种种因素,将书法欣赏(审美)做个概括,大致可分为三层境界:第一境是识形,包括形式(或者说格式)、书体及构成(正文、题款、印章);第二境是赏质,包括结字法、用笔法、章法和墨法,而最根本的是线条质量;第三境是寄情,包括入法出法(传承根脉)、审美趣味、情感追求、意境表达、个性气质,更深一层还要看作品主人(书家)的道德品格等。
    那么,面对一幅幅书法作品,我们究竟从哪里入手、如何去欣赏呢?
    (一)从书法的点画线条看:一是力量感。点画线条的力量感是线条美的要素之一。它是一种比喻,指点画线条在人心中唤起的力的感觉。二是节奏感。节奏本指音乐中音符有规律的高低、强弱、长短的变化。书法由于在创作过程中运笔用力大小以及速度快慢不同,产生了轻重、粗细、长短、大小等不同形态的有规律的交替变化,使书法的点画线条产生了节奏。汉字的笔画长短、大小不等,更加强了书法中点画线条的节奏感。一般而言,静态的书体(如篆书、隶书、楷书)节奏感较弱,动态的书体(隶书、行书、草书)节奏感较强,变化也较为丰富,象形的书体(如甲骨文、大篆小篆)。三是立体感。立体感是中锋用笔的结果。中锋写出的笔画,“映日视之,画之中心,有一缕浓墨,正当其中,至于折处,亦当中无有偏侧。”这样,点画线条才能饱满圆实,浑厚圆润。因而,中锋用笔历来很受重视。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在书法创作中侧锋用笔也随处可见,尤其是在行草书中,侧锋作为中锋的补充和陪衬,更是交替使用。
    (二)从书法的空间结构看:一是单字的结体。单字的结体要求整齐平正,长短合度,疏密均衡。这样,才能在乎正的基础上注意正欹相生,错综变化,形象自然,于平正中见险绝,险绝中求趣味。二是整行的行气。书法作品中字与字上下(或前后)相连,形成“连缀”,要求上下承接,呼应连贯。楷书、隶书、篆书等静态书体虽然字字独立,但笔断而意连。行书、草书等动态书体可字字连贯,游丝牵引。此外,整行的行气还应注意大小变化、欹正呼应、虚实对比,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节奏感。这样,才能使行气自然连贯,血脉畅通。三是整体的布局。书法作品中集点成字、连字成行、集行成章,构成了点画线条对空间的切割,并由此构成了书法作品的整体布局。要求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疏密得宜,计白当黑;平整均衡,欹正相生;参差错落,变化多姿。其中楷书、隶书、篆书等静态书体以平正均衡为主;行书、草书等动态书体变化错综,起伏跌宕。
    (三)从书法的神采意味看:神采本指人面部的神气和光彩。书法中的神采是指点画线条及其结构组合中透出的精神、格调、气质、情趣和意味等等。“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说明神采高于“形质”(点画线条及其结构布局的形态和外观),形质是神采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书法艺术神采的实质是点画线条及其空间组合的总体和谐。追求神采,抒写性灵始终是书法家孜孜以求的最高境界。书法神采的获得,一方面是依赖于创作技巧的精熟,这是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只有创作心态恬淡自如,创作中心手双畅,物我两忘,才能写出真情至性,融进自己的知识修养和审美趣味。
    (四)除上述途径以外,还可以把握三点:一是从整体到局部,再由局部到整体,看整篇作品的章法、笔势是否一气呵成、融会贯通;二是把静止的形象还原为运动的过程,展开联想;三是从书法形象到具体形象,展开联想,正确领会作品意境;四是了解作品创作背景,正确把握作品的情调。
    需要说明的是,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的。当今的书法审美(欣赏)之所以同传统审美(欣赏)有着较大差异,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一点是时代发展、文化变迁所致。如前所述,文化的变迁必然带来审美的迁变;而且,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审美特征,如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明尚态、清尚姿等等。当代书法的审美尽管多元,但就无论哪种倾向皆以求新创新为宗旨这一共同点说来,所谓时代特征,我们姑且可以“尚新”视之(但这是个无确指的、与古时的尚韵、尚法、尚意、尚态、尚姿之类的特征难以类比和并列的模糊概念)。
    无论传统审美还是当下审美,我们必须抓住“抒情表现是书法艺术的基本特质”这条根本准则。情感之表现、审美意识之物化,是通过用线条构造的,是以文字形体结构为外在形式的情感符号来完成的。特别是行、草书体。这种情感符号便是形与神的统一。所谓“形”,指的是由特殊的笔画线条所构成的外形,包括字的笔画、字的结构、一幅字的布局;所谓“神”,指的是上述外形中内在的精神,包括笔力、气势神态、情感等各个方面。在这个统一体中,形是外在的可见的文字样式,又被称为“形质”“象”等,它是具体与抽象的统一;神是内在的“意味”,古人又用“韵、气、味、意”等来表述。形是指“有笔墨处”,神则是指“无笔墨处”。形、神的统一体便是一种“有意味(神)的形式(形)。”相对于艺术家的审美情感来说,这种形与神的统一体是一种符号形式。而在这个符号形式自身,形与神又构成一对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形是形式,神是内容。因而,艺术作品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一,在书法美学中便展现为形与神的辩证统一。至于书写的题材,无论诗词、歌赋、对联、文论、字句等则在其次。
    形与神的问题比较抽象,我们以后可以专门讨论。
    我曾听有个朋友说,“我不是一个书法家,但我是一个书法鉴赏家”。我以笑作答。书法欣赏是平时知识积累、学识修养达到一种境界时“无意识”状态下流泻出来的,要达到这种境界极为不易。如果不认认真真地去学习、理解和把握书法艺术的真谛,没有一点书法史常识,不了解历史上的书法家及其书法承传背景,不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没有点悟性,未必是一个书法欣赏家。悟性是什么?悟性就是在鉴赏实践中迸发出来的一种灵感、一种境界。而这种灵感、境界是靠知识学养、艺术素养和人生修养“养”出来的。
    书法欣赏,主要应把握好三条原则,一是师法承传的根底,二是笔力墨趣的本质,三是个性精神的体现;此外再去看书家的知名度、影响力等等。千万不要光看职位,只听名气,有些人名气很大,但往往是炒作出来的,其书法并无多少艺术价值甚至是垃圾,若还想让它升值,根本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每一个热爱书法、喜欢鉴赏和收藏书法的朋友,努力学习和掌握书法欣赏或者说书法审美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和鉴赏水平。只有做到这一点,才不会被别人给随意忽悠了。
 
 据旧稿《学会欣赏书法》(原载《书法导报》2004年9月1日)
    重新修改,2008年9月24日于半翰斋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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