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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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8-14 15:54: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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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十年来,随着书法艺术的蓬勃发展,作为一种边缘学科的书法学体系也逐步建构并不断地完善起来,呈现出一派繁荣胜景。但就当下的书法批评现状言,或是态度曲意逢迎,或是立场狭隘晦涩,或是文体混乱无序,或是向度随意乏理,或是方式简单粗糙,或是语言似是而非,或是文本空洞无物……早已成为一种无聊的附庸。这种现象的产生,似乎归于“都是浮躁惹的祸”。作为具有历史责任感的书法理论家、书法批评家,不该失去自己的理性判断,不可不分青红皂白地人云亦云,更不该失去自己的文格、人格和德格。
    本文站在学术的角度和理论的高度,试对书法批评的定义与性质、原则与方法、立场与素质,以及书法批评的生态等问题做一肤浅的探讨,并就教于方家同道。
    一、书法批评的定义、特点与作用
    批评,用《辞海》的解释概括,就是指批评主体在对批评对象欣赏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理论观点和批评标准,对某个现象所作的科学分析和评价。它既可以指一种活动,也可以指这种活动的结果。
    书法批评自古有之,东汉赵壹的《非草书》堪为书法批评史上的第一篇檄文。当代书坛对书法批评的关注与研究,大致是近三十年来才逐渐增多的。
    书法批评的范畴包括所有书法文化现象,诸如书法作品、书法特点、书法风格、书法流派、书法思潮、书法运动、书法教育、书法家的创作以及书法批评本身等。但书法家是批评的主体,在书法活动、书法审美、书法创作和书法批评中处于主体地位。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艺术批评都是关于人的批评。因此,一切关于书法的批评都必须以书法家为主体,突出书家的主体地位。不能将书法文本与书家主体相分离,去单纯地进行书法文本的批评。就批评的实质而言,真正的书法批评是指有独立思考、有判断评价的一种写作活动,其主观性大于客观性,体现了写作者个人的强烈个性和态度。越是具有独立态度和观点的批评,越是具有批评的价值和可读性。
    书法批评具有二重性的特点,即科学性和学术性的统一。首先,书法批评是一门特殊的科学,与其他的科学不同,它既需要冷静的头脑,又需要强烈的感情,既离不开理性的分析,更离不开艺术的感受。书法批评必须以书法鉴赏中的具体感受为出发点,以传统书法的审美经验和时代特点为参照,因而优秀的书法批评家应当具有敏锐的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和强烈的情感体验,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和把握作品的成败得失。其次,书法批评家需要在书法鉴赏的基础上,站在一个应有的高度,运用一定的哲学、美学、文化学、艺术学以至史学、考古学、文字学等理论,对书法家及其书法作品、某种书法现象进行学术性的分析研究,并且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与评价,为人们提供具有理论性和系统性的知识。书法批评的这种多元性的学术性特点,使得它必然要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学科中吸取观点、理论和方法,呈现出多元化和综合化的趋势。
    开展正确的书法批评,可以帮助书法家总结创作经验,提高创作水平;可以帮助书法鉴赏者提高鉴赏能力,正确地鉴赏书法作品;更可以使各种书法思想、创作主张、书法流派、书法风格相互交流和争鸣。因此,书法批评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一是有助于不断提高特定社会结构中鉴赏群体的艺术素质和书法鉴赏能力;二是有助于充分发挥书法批评在书法作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正向调节作用。书法批评的功能在于:一是帮助人们更好地鉴赏艺术作品,提高鉴赏能力和鉴赏水平。书法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真正的艺术魅力,常常不是一下子就能领悟和把握到的,这就需要书法批评来发现和评价优秀的书法作品,指导和帮助广大群众进行书法鉴赏。二是通过对艺术作品的评价,形成对艺术创作的反馈。书法创作是一种复杂的精神生产,书法家需要广大观览者,欣赏者和批评家的帮助,才能深刻地认识自己的书法水平,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三是丰富和发展艺术理论,推动艺术科学的繁荣发展。书法批评的主要任务是对书法作品的分析和评价,同时也包括对于各种书法现象(如思潮,流派)的考察和探讨。一方面,书法批评必须以一定的书法理论作指导,利用书法史研究提供的成果。另一方面,书法批评总是通过分析新作品,评论新书家,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书法理论和书法史的研究成果,使书法理论和书法史从现实的艺术实践中不断获取新的资料和新的素材。
    二、书法批评的原则与方法
    首先指出,书法批评不是一般性的书法评论。书法批评虽然离不开书法鉴赏,但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书法鉴赏带有更多的感性活动的特点,书法批评则是以理性活动为特征的科学分析、论断活动。从汉语的广义字面而言,批评与评论的区分不是由概念来决定,而是客观事实和具体现象所决定的。书法评论是一种阐释、肯定的主体模式,也是一种传统式的批评,目的在于提高鉴赏水平。现代意义上的书法批评是由传统的评论发展而来,广义上隶属于评论范围,由于批评不是一般性评论,从而突显了它的特殊形态。也就是说,书法的发展对书法理论的要求愈来愈高,使批评必须处于不断自我完善的形态,并成为书法学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书法批评,需要具备哲学与美学史观,以人类思想的最高视点,对关涉书法的诸多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判断,其宗旨,便是端正当代书法的审美观念,厘清书法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拓展人们对书法艺术的认识视角。
    由于批评主体总是根据一定的世界观、审美观和书法观对书法现象做出分析和评价,因而带有很强的主观意识成分。由是,书法批评应尽可能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书法现象做出合乎实际、恰如其分的分析和阐释,以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基于此,这就要求批评主体从一定程度上把握好批评的原则和方法。
    一般说来,书法批评应坚持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形式上的,即书法作品的形式美的问题。成功的技术手段创造了书法作品的形式美,而书法作品的思想美往往依附于这种形式来表达,是这二者的中介。形式美引发受众感官上的愉悦,这为创造欣赏者的理性愉悦打下基础,而欣赏者在追求其理性愉悦的过程中实现了对作者内在世界的同化。因为,形式受制于技术,同时作者的创作意图也决定了形式。第二个是意识上的,即书法作品的人性美的问题。批评主体必须透过作品本身,去分析书家是否体现了人类自身的终极关怀,或者说是不是表达了人性。这是书法批评中最重要的环节。每一件书法作品都是书家内在世界外化的产物,因此它必然是人性的产物。只有这种思考和感受对人类全体是有利的时候,书家利用作品表达其内在世界的全部过程才是有意义的。而看一件书法作品是否符合人类全体利益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人性。或者是只有描写了或者符合人性的作品才体现了对人类自身的终极关怀。
    书法批评主要以批评文章为载体。书法批评的方法,简言之,就批评模式言,在批评层面上,主要有两个:一是社会(客观)批评模式;二是专业批评模式。在批评本质上,也主要有两个:一是形式批评模式;二是美学批评模式。
    三、书法批评的立场与素质
    所谓书法批评的立场(心理)与素质,是针对批评主体而言的。书法批评作为一种学术活动,面对具有批评价值的批评对象,批评主体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必须持有正确的立场,必须具有良好的文德。
    书法批评的本质意义,从其广度和深度来说,必须具有鲜明的独立思考和批评精神,竭力维持公理,不为既得利益者张目、吹嘘与迎合,从根本上杜绝批评家堕落成书法家的附庸、书法社会的注脚、书法消费的引导者。当代书法批评是社会之公器,维护正义,歌颂真理,坚持原则,阐明艺理,才是批评的立身之本。当代书法批评家,理应是勤于思考,直言不讳,以知识分子的良知维护人与艺术的尊严和大多数人的审美自由,促进保证人类社会的良性运行。
    遗憾的是,当代书法批评,从一开始就没有理直气壮地、客观、真实地直面书法艺术现状和书法家本体。即使进行书法的文化思考,也是十分世故第选择轻飘、薄弱的议题,避免出击那些尖锐、深刻的问题,进行无风险的“批评”。当代书法批评思想的缺失和批判精神的萎顿,已然削弱了书法批评应有的文化意义。一是待定书法批评没有确立独立思想品格,甚至以付钱的欣赏代替思考。二是当代书法批评与消费社会意识形态达成共谋,或者为即得利益者张目,或者成为著名书法品牌的代言人。三是以不关痛痒的“学术”姿态,在僵化的知识体系里,安全地做着所谓的学问。目前是,书法博士生导师和书法博士生汗牛充栋,却鲜见对书法创作、审美、社会问题的真知灼见。以及具有前瞻性的书法批评思想的创造。尤其是重技轻道的批评方式,以“卖出去”为书法作品的终极目标,这就决定了当代书法批评的尴尬处境。以技术表现手段强弱,衡量书法作品的高低贵贱,成为一个时期对书法作品的价值判断标准。这样一种生态环境,当然抵触以独立人格和美学视角审视书法和书法家的批评家。更有甚者,书法批评家的自我矮化,“红包批评”成为当代书法批评领域的“潜规则”,表明了当代书法批评染上了商业色彩。貌似公允的“批评服务”和享有劳动报酬的辩证关系,让大多数人认同并支持这种“潜规则”。当代书法批评的不良倾向表现在,颐指气使地对书法创作进行指鹿为马式的“批评”;或以拜金主义的心里,自动成为金钱的奴隶;或以媒体的特殊影响,进行“批评”的权力寻租,或者抬轿子,或者打棍子,“活跃”“促进”着当代书法批评。
    批评主体必须具有三种综合素质:一是生动的感受能力和敏锐的直觉能力;二是理性思维的能力和宏观把握的能力;三是广博的学识修养和深刻的人文精神。书法批评并非易事,它涉及到批评主体的立场态度、审美眼光、学识修养、个人趣好、批评原则或者说标尺以及等等。所以,就书法批评本身而言,也是非常复杂的一件事情。仅确定要旨而言,就自然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批评所依据的主要理论点,二是确定批评的基本目标对象,三是确定批评针对的基本问题所在。
    四、当代书法批评的生态问题
    书法批评是良知的体现和文化精神的确认,是一个民族审美能力和理论修养的表征。当代书法批评当然不是书法创作和书法家的附庸,它以自己清晰的思想逻辑,独立的文化风骨和客观的价值判断能力,建立了审美思想独有的话语体系,作用于我们的人格构建和精神世界,书法批评的存在意义和文化需求基于此。然而,当代书法批评内在思想的匮乏和批评家人格的萎靡,使其无法确立一种与文化河西价值相适应的清刚雅正的审美旨趣,无法确立与此相适应的书法创作的精神操守与审美方向。而种种貌似深刻的阐释,大而无当的感言,毫无克制的吹捧,颇有心计的迎合,使其无法成为书法家的知音,更不用说提升书法家的审美境界与文化品味。
    当代书法批评的大环境,严重影响到书法批评家的选择。因此,充斥书法媒体的批评文章,多半是针对某一位书法家的个案称颂。甚至那些欲为拥有市场的书法家们,也在光天化日之下标明了自己的文章润格。
    书法批评理应是葆有对民族命运、社会道义、文化思想、艺术价值强烈的责任感和参与重建的热切愿望;理应把人道主义视为人生的纲领,通过捍卫书法的独立价值和自由属性,从而捍卫人的尊严和权利;理应认清书法艺术的规律,以审美的视角,阐述书法艺术的任务和使命。但当下的实际情况是:
    一是狭隘晦涩的批评立场。在一些书法批评文论中,当论者概括某一书家的创作成就时,长篇大论的多是书家“获了什么奖”,而谈及属于艺术性的“作品”时,则显得思路狭窄,语言贫乏。正面肯定的无非是“心不厌精、手不忘熟”“结构灵巧,技法娴熟,点画独到”“线条灵动、流畅,富有情趣”“漫不经心,随意所适”“质朴无华、含蓄蕴籍、气韵生动、境界高远”之类千篇一律,几乎可以挪用到任何一位同类有成就的书家身上,或者是一幅类似风格优秀作品上的套话。讲不足,也不外是“结构松散,行笔缺乏轻重缓急”之类。这是一种没有判断的判断,没有自己的批评立场的批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最为安全的批评,这样,既不会得罪书法创作者,又不会使自己露怯,但同时它也是一种最为平庸的批评,因为当论者失去了判断的自信和能力。这种批评的特点是晦涩、含混、在语言上绕圈子,它与批评家最可贵的艺术直觉、思想穿透力和做出判断的勇气等品质无关。
    二是随意浮躁的批评向度。书法作品是书法家审美意识形态的线条造型艺术表现,同时,书法作品又是极具个人色彩的精神产品。它不是为适合某人的口味而创造出来的,而是书法家的字与由这些字所组成的那种境界和他所体现的那种格调的结合。因此,书法作品中总会包含着千差万别的个人才情和风格。这是书法的规律,也是书法的现实。作为书法批评,我们就得尊重这个现实和规律,而不是以某种固有的甚至僵化陈旧的标准、以个人的好恶和口味去评判一个书法家或者是一幅作品,特别是新出现的书法现象或者是自己不喜欢的那种类型作品。但现在书坛中的个别书法批评, 常以个人审美好恶的角度对书法作品及书家作即兴式评点,缺少理性分析。在这些评论文章里,当论者缺乏理论的严谨,缺少批评的真诚与严肃,还有一些评论文章对作者的作品及作者本人不深入了解,就敢随意放言,就敢率性而谈。这类文章缺少起码的批评良知和书学的严谨,充斥了太多的口水,不但失去了书法批评的意义,也使批评的严肃性大打折扣。这种评论表现出了套路化、刻板化的趋势,而且成为远离艺术评判和书法大众的小圈子里的自言自语。
    三是曲意逢迎的批评方式。与当前书法网络中的“棒杀”式及“谩骂”式的批评相反,书法批评的另一种弊端是脱离实际的“胡吹滥捧”。对于评论对象的本身,一位初出茅庐、才获了几个奖稍有影响的爱好者,往往也会很轻易地被冠之以“书坛新星”,甚至“著名书法家”。只不过小有成就,而被捧为“大家”的,亦不乏其例。这些评论就径直让人感到有阿谀名人之嫌了。若按这样的“捧论”,中国书坛上“一流的书法大家”该是俯拾即是了。但真正算得上值得推荐的优秀书法家,到底有多少,书法大众心里大概是最清楚的。有些书法家,确实有一定的艺术造诣,也取得了较高的成就,但其一幅并非十全十美的作品,往往被我们的评论家捧得天花乱坠。此外,在某些当论者的笔下,书坛领军人物的作品,往往更是被夸赞为顶峰之作,甚至书写时的笔误,也被说成是有意为之的匠心所在。
    四是空洞无物的批评文体。书法批评,作为一种理论文体,其价值高低当然首先在于它是否以独特的理论眼光,对有关书家或作品做出科学精当的评析。但真正优秀的书法批评,本身就应有书法理论价值和书法艺术本身的光彩。书法批评中理论、艺术价值的体现,除了应该是自我生命灵性的展现之外,还应表现在批评文体的个性化及批评语言的生动形象等方面。但从整体上来看,当前的书法批评,不仅体式机械呆板,较为单一,语言文字也大多干瘪生硬,枯燥乏味,且散乱芜杂,空洞无物,缺乏个性。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板块组合,如系肯定性文章,通常是由书家简介、作品分析、存在的不足三大块组成,即首先是对有关书法家的创作或某一作品的进行复述性阐述,然后将其套入“通过……反映了……表现了……”的公式,从中得出某一肯定性的结论,继而是关于书家及艺术风格之类的所谓“艺术”归纳,然后通过“当然”“也还觉得不无遗憾”之类的转折语,指出其不足。如系否定性文章,通常也是由这样三块组成:书家简介,依据书坛中的某些材料及相关的预定理念阐述其不足,然后分析其作品的缺点,并进而对其艺术性否定等。这类文章的用语,也多是千人一腔,众口一词。在肯定性的文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语汇是“遍临百家”“厚积薄发”“时代气息”“有着极强的艺术震撼力”“白璧微瑕”之类;在否定性文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语汇则是“单调”“刻板”“追逐时好”“取悦于人”等等。这种公式化、板块化的评论,虽然早就令人生厌,但在我们目前的批评文论中,仍是比较常见的体式之一。
    五、结论
    每一种艺术样式的诞生和繁荣,乃至退出历史舞台,都有其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能否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把握不同艺术样式的共性和个性,直接关系着批评的实际意义和价值。
    在本质理解的根本性分歧和书法热的群体性狂潮的双向挤压下,书法批评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对前者,无论是“形而上学”“心理失衡”的观点,还是“犊驹识见”,批评者将如何开列药方呢?如果开出的药方被批评者拒服,反贬之为“保守”“封闭”的迂腐陈词,批评者是发扬韧性战斗的精神继续前进呢?还是免战牌高挂,任其自生自灭?对后者,鱼龙共游,狂潮滚滚,一两声呐喊又怎能产生空谷足音的震荡?况且,艺术竞争不比体育竞技,胜负既难度量评判,也不可能出现一败涂地而后痛定思痛的转机。
    每一位书法家,每一位书法爱好者都可以有自己的评判尺度。如果个人的评判尺度持有恒定的、相互间可以共同遵循比照的质量标准,即便着眼点、立论基础互异,于书法研究也不一定就是坏事,兴许还可能促进“百家争鸣”局面的真正形成。惜乎,鉴于批评环境等诸多因素,真正的书法批评存在不少难处,难就难在很难看到有真知灼见的批评文章。不要说老一辈书法家的书艺不能坦言不足,就是二三十岁的“新秀”们也是听不得异议的。忆及书法史上米芾“臣书刷字”的自评;苏东坡谓黄山谷书法是“死蛇挂树”,黄山谷称苏东坡书法是“石压蛤蟆”的互评;白蕉讥评包世臣作书如“江湖上卖膏药的汉子一路翻滚”,“康有为是大言欺世的狂士,其书如一根烂草绳”;陈独秀直言沈尹默青年时的书作“其俗在骨”等旗帜鲜明、痛快酣畅的诤评,真让人钦羡不已,又感慨万千。
    狄德罗在《论戏剧艺术》中谈到:“不管一个戏剧艺术家具备多大的天才,他总是需要一个批评者的……假如他能遇到一个名副其实比他更有天才的批评者,他是何等幸福啊!”狄德罗的时代早已过去了几百年。社会的发展总是朝着民主与科学的方向前进着的。已有数千年历史的中国文字造型艺术样式——书法要想保持艺术的青春和生机,不在批评上迈出坚实的步伐,勇敢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冷静地自省和自剖,那么书法的没落就是不可挽回的颓势。
    书法批评,任重道远。

2009年4月15日夜于半翰斋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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